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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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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4-02

本文以文献统计资料的研究为主,以问卷调查和对教师、学生访谈为辅的方式进行。课题组对昭通市的昭阳区、盐津县、镇雄县、永善县、水富县和红河州的开远市、个旧、金平、元阳进行了实地调研。

一、云南省留守儿童的特点

1.数量多,比例大。截至2013年底,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总数为841280人,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5667518人的14.84%。加上学龄前儿童等估计农村留守儿童有160万人,约占全省农村儿童18.3%,占全省儿童12.9%。

2.分布广,不均衡。我省16个州市均有农村留守儿童,但分布不均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人口密度大、耕地面积少、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多的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多,所占比例高。留守儿童最集中的三个州市是昭通市(155695人)、曲靖市(114643)、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04185人)。

3.留守早,时间长。小学和初中留守儿童的父母外出打工时间年限普遍比较长,留守儿童留守的时间也非常长。据调查,我省小学留守儿童中留守时间一年及一年以内的占40.22%、两年及两年以上的占59.78%;初中留守儿童中留守时间一年及一年以内的占35.51%、两年及两年以上的占64.49%。

4.与父母联系少、见面难。我省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在省外务工的占53%,在省城务工的占17%。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主要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联系,经常保持联系的占46%,偶尔联系的占46%,从不联系的占8%。每年能与父母能见上一面的占30.6%,多年才见一面的占22.2%。

5. 家务繁重,自理能力较强。调查中,有45.6%的留守儿童放学回家要承担烧火做饭、洗衣服,割猪草、养猪等家务。56.3%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比其他孩子更强。

二、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家庭关爱、亲情缺失

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外出务工,留守孩子得不到父母双方或一方的关爱。在长期缺少完整关爱的环境下,对父母产生隔阂,进而引发失望、恐惧、焦虑等情绪,有的甚至因此带来人格上的变化,产生冷漠、厌世的消极人生态度。

2、监管人能力有限

绝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他们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低而且要兼顾农活与家务,同时又要照顾多个儿童,在体力和精力都有限的情况下,导致只管养不管教的普遍现象的存在。只有20.69%的代管人能辅导留守小学生学习,11.40%的监管人能辅导留守中学生学习。

3、学校对留守学生的管理没有形成切实有效的制度

大部分学校专门为留守儿童建立档案,有51.05%留守儿童认为学校会更关心他们的学习,但仍有少部分学校还未对留守儿童专门建档。另外,除了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以外,学校对于留守儿童的心理咨询和辅导、生活问题、学习问题等没有形成系统、规范的相关制度。

4、留守儿童发展不理想

调查显示,非常喜欢和喜欢上学的留守小学生和中学生分别为88.09%、73.05%;学习态度端正分别为89.18%和86.08%;初中83.01%、小学77.04%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与同龄学生相比要差;自认为和同学相处很好、好的留守小学生和中学生分别为63.52%、68.10%;教师认为留守小学生和中学生中有3.30%、9.83%会主动与教师沟通;留守儿童违纪分别为73.20%、73.80%。此外,留守儿童缺乏安全感,心理承受能力较差,比较敏感,普遍性格内向、自卑。

三、加强云南省留守儿童教育的政策建议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留守儿童

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没有他们的幸福就没有全体人民的幸福。同时,必须认识到农村留守儿童现象存在的长期性,解决这个问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现象的跟踪、调查研究,适时根据变化调整政策。

(二)发展贫困地区经济,完善制度建设,建立救助机制

1.发展贫困地区经济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根本出路

 农村留守儿童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对于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各级政府都应在宏观决策时必须给予政策、物质上的倾斜,大力实施省委提出的边疆《解五难》工作力度。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经济、社会环境,制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让更多的农民工回乡创业,发展当地的经济,使更多的农民工能在家乡找到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建立对留守儿童的救助机制

(1)成立专业的心理援助机构,促进留守儿童心理的健康发展。帮助他们解决一些成长中的问题,有效的疏导他们在感情上的变化,给他们提供一个合理有效的情感交流平台,有效及时的纠正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一些心理偏差,塑造良好的心理品质。

(2)在城市开办针对随迁儿童的学校。在进城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办专门针对随迁儿童的寄宿制学校,并对其费用实行相应减免,在保障他们平等享受教育权的同时也可以经常和父母在一起。

3在县城周围、乡镇所在地周边条件比较好的区域,与妇联、共青团协作推广《爱心妈妈》活动。招募《爱心妈妈》, 学校、社区、政府机构联合,下发通知和发表倡议书,公开招募爱心妈妈志愿者,与在校的留守儿童结对,可为《爱心妈妈》颁发证书。

(三)把学校建设成关爱留守儿童的基地

1.加大寄宿学校的布点。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区域和边疆民族地区增加寄宿学校的布点,把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农村寄宿制范围,并实行长期寄宿制(含假期),留守儿童相对少的区域建设留守儿童托管学校。在寄宿条件达不到的情况下,也可以创办《午托班》。

2.留守儿童多的学校配置专门的生活老师。在农村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地方增加生活教师编制,所有生活教师的编制由省级人事部门下达,人员工资由国家和省级财政承担。在保障留守儿童的需求和兼顾教师的工作量的前提下,生活教师可以按照50:1来进行配置,每100人配备一男一女两名生活教师。生活教师一方面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另一方面,也可以从在职教师中年龄较大无法承担太重的教学任务的老师中转化。

3.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建立与农村留守儿童在外务工家长的联系制度。建议开通《亲情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定期与子女通电话,班主任每月与外出务工家长至少电话联系一次,反馈子女的学习生活情况,也要求外出家长每月至少给孩子打一次电话。

4.组织教师、学生与留守儿童建立帮扶制度。积极建立一整套学校、班级、老师、同学关心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体系。班主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留守儿童安排班委的职位,科任教师尽可能把课代表的责任交给留守儿童,多给他们一些表现机会,打开他们交流的窗子,增加他们的自信。

5.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培养他们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引导留守儿童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帮助农村教师树立心理健康教育意识,掌握心理辅导的基本技术,把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作为班主任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6.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优化师资力量。提高农村学校提高质量的前提是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稳定。因此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教师队伍的培养,分批组织农村教师进修培训;要通过政策鼓励大学生到贫困地区支教,确保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充足稳定。

(四)做好家长的教育工作,留守儿童家庭要切实负起责任

1.转变价值取向,重视孩子,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与交流,增进亲子情感。外出务工的家长应尽量多找时间和孩子沟通,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给予更多的关心,满足孩子对亲情的渴求,促进孩子人格的健康发展。

2.有效的指导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一方面要求学校合理引导,但也需要父母的积极配合,对孩子进行合理有效的说教,帮助孩子认清是非,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人生追求。

3.积极引导孩子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培养孩子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就要求监护人和家长多和留守儿童进行思想沟通帮助孩子找到自己的兴趣,培养自己的自信,以更加乐观和积极的心态投入到学习和生活中去。

 

民进云南省委教育委员会副主任、省教科院  施  涌

云南师范大学副教授  成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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