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对部分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2021年度立项的9个创新团队(详见附件1)。
(二)2022、2023年度立项且已达到验收标准的团队也可提出验收申请。
二、验收标准
根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规定,创新团队在建设期内至少完成以下基本目标,考核验收评价方可达到合格。
(一)科研成果要求。至少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两项:1.团队人员作为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和《学术探索》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2.团队人员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一般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7篇;3.向省社科联提交决策咨询报告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有1篇通过专报上报后获得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4.团队人员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本(含)以上。
(二)科研项目要求。团队人员作为负责人获准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含)以上或省部级项目3项(含)以上。
(三)队伍建设要求。较好地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有较强研究能力,学术研究特色明显,达到或接近省内外该研究领域前沿水平,在省内外有一定学术影响的研究队伍。至少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团队人员至少有一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人才称号;2.团队人员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奖励1项(含)以上;3.团队人员至少有两人获得地厅级以上人才奖励。
(四)学术交流要求。至少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以创新团队名义承办一次云南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专场活动;2.团队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不少于7人次。
团队验收基本目标中对论文、著作、咨询报告等的统计,以标注“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资助”等字样的成果数量为准,其他未作标注的成果,不纳入基本目标衡量范围,但可统计为团队建设成效。
三、验收方式
按照材料预审和验收答辩两个步骤进行验收。
(一)材料预审。4月22日前,申请验收的团队由所在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以下电子材料。
1.《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验收审批书》(详见附件2)。
2.审批书中所列成果的相关佐证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省社科联对报送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团队,按验收答辩要求,由责任单位统报送纸质材料。预审未通过的团队,由责任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并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详见附件3)申请延期验收,不再参加本次验收答辩。
(二)验收答辩。验收答辩由各团队带头人采用PPT汇报的形式进行,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验收答辩前,各团队需报送如下纸质材料。
1.《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验收审批书》一式6份(其中1份为原件)。
2.审批书中所列成果的相关佐证材料2套。
3.责任单位财务部门开具并加盖财务公章的经费明细账1份。
四、有关要求
(一)各团队责任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团队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未达到基本建设目标的团队一律不得申请验收。
(二)验收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文威,0871-68310844
电子邮箱:ynsz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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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