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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论坛活动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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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1-29

云南省第六届社科学术年会暨2012年社科学术活动月》分论坛《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分论坛由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和云南医疗改革与健康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联合举办,论坛于12月6日和12月14日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图书馆报告厅和法医学院举行。

12月6日昆明医科大学副校长戴江明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云南省司法鉴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何军、云南省医学会副会长把志刚、云南天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尚显达为论坛致辞。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医学会、昆明市司法局、昆明市卫生局、昆明市医学会、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五华区人民法院、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天台律师事务所和昆明医科大学科技处、党委宣传部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与我校法医学专业和法学(医事法学方向)专业200余名师生参加了论坛开幕式。论坛开幕式由法医学院院长瞿勇强教授主持。

论坛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研究院刘鑫教授做了《医疗损害的现状与发展》主题报告。论坛主题发言有:云南省医学会副会长把志刚《云南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李宏智《医疗损害鉴定结论在诉讼中的运用》,云南天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尚显达《医疗损害鉴定中的法律授权和错案追责问题》,昆明医科大学健康教育所、云南医疗改革与健康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方菁教授《医疗卫生服务中的问责制》,法医学院赵丽萍副教授《临床法医学鉴定中的法律问题》。

12月14日论坛邀请到法国图卢兹保罗萨巴蒂尔大学医学院医疗法律与生物伦理学高级讲师,第十六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主席图盖博士做了《Legal Remedy System of Medical Negligence in France》(法国的医疗损害救济制度)和《the Ethical and Legal Challenge of New Medical Technology(医学新技术带来的伦理和法律挑战)的英文讲座。

通过论坛研讨,与会专家为医疗损害鉴定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主要有第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都是专业性、技术性非常强的鉴定,这是由医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所决定的。为保证鉴定的质量和公平性,鉴定机构应在专业性方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新的《民事诉讼法》不断规范鉴定程序;第二,鉴于医学鉴定二元化仍存在的现实,如何进一步解决各类鉴定意见的冲突与矛盾,需要在人民法院、司法部门、司法鉴定机构、医学会、社会科学、医科大学、律师行业等相关部门之间加强沟通与探讨,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医学鉴定之路,为缓解医患纠纷做出贡献。第三,医疗损害鉴定的模式应当是走向医学会鉴定与社会法医鉴定机构的有机融合,法医鉴定人参与到医学专家中来共同实施鉴定。但同时应当规范我国的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包括完善医疗损害鉴定的理论、医疗损害鉴定的方法、医疗损害鉴定文书的制作、出庭质证等一系列关键性问题。第四,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举足轻重,经当庭质证双方当事人无异议的鉴定意见,几乎都是医疗纠纷赔偿案件的定案依据。而一份鉴定报告要被法庭采信,除经双方当事人质询,还包括法官甚至专家辅助人的询问和质疑。鉴定意见本质上属于言辞证据,鉴定人当庭作陈述、接受各方当事人的质辩,不仅是作证规则的要求,更是法官自由心证,最终形成内心确信的需要。一名优秀的鉴定人,往往是能说服法官釆信其专业意见的中介服务工作者!第五,尤其强调在医疗损害的司法鉴定中,是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完成,同一司法鉴定事项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其鉴定书必须有鉴定人的签名,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文稿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鉴定书内专家鉴定组成员不签字。出庭质证是司法鉴定人的义务,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申请人民法院传唤鉴定专家到庭接受质询。第六,《专家辅助人》制度,对于专业性极强的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当事人、法官、鉴定人以及司法鉴定来说无疑具有重要意义:1.有利于实现诉讼价值目标。2.有利于实现诉讼的效率。3.有利于提高鉴定人的专业素质。4.有利于推动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当然要完全发挥《专家辅助人》的作用,还必须在启动专家辅助人的程序和步骤,专家辅助人的条件和资格认定,专家辅助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一步明确。

为繁荣发展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交叉融合,在创新体制、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幸福新云南进程中更好地发挥社科理论界思想库、智囊团作用,昆明医科大学承办了《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分论坛。昆明医科大学是云南省最大的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高等医学综合性大学,22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和法学4个学科门类, 学校司法鉴定中心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实验室、司法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转岗培训基地,所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医疗损害鉴定是一个融合临床医学、法医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综合性课题。学校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都与医疗损害鉴定这一民生关注的话题紧密联系,因此,此次论坛也是学校响应云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南省第六届社科学术年会暨2012年社科学术活动月的《跨越发展与体制创新》和《幸福云南与民生关注》两大主题号召,在2010年《侵权责任法》出台后,围绕如何构建新型医疗损害鉴定制度是政府、学界和社会所关心的,直接关系到医疗纠纷妥善解决的核心问题,举办的一次政府、学界、司法实务界的有益对话与交流,将对发展和创新云南省医疗损害鉴定工作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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