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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科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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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2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5月12日至7月1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社科联进行了巡视。8月1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社科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好》的整改情况。一是设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云南社科联组织作用》专项课题,系统研究贯彻落实讲话精神;二是党组领导带头赴各州市、高校等基层单位开展宣讲,深入扎实做好讲话精神宣传阐释;三是结合学会党建工作,抓好讲话精神在省属社科类社会组织的学习贯彻;四是结合社科联工作实际,出台了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五是强化阵地管理,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阵地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加强领导和指导,强化把关意识;六是从2017年开始,《云岭大讲堂》落实主讲人资格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批准的要求,严把选人关、内容关、传播关,及时跟踪效果评价;七是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有关当事人反馈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指出其存在的相关问题;八是废止《关于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云社联〔2015〕6号)文件;九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切实增强党组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十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论述,加强纪律建设,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广泛深入开展纪律意识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养成自觉执行纪律的习惯,把纪律转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成了支部换届工作,严格按照要求,配齐配强支委班子,支部设立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二是支部书记切实负起责任,坚持支部开展独立学习,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出台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三是强化党员党的意识,始终严格遵守《党费日》制度,从2016年6月1日起,全体党员已按要求在每月1号的《党费日》交纳党费;四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使党员明确党员的权利义务,自觉遵守党章、尊崇党章;五是学会部拟定三年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分期、分批开展社科类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工作。截至目前,已有64家学会成立了党组织,完成了全部任务的68.8%;六是按照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要求,针对学会的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学会,加强指导、督促、服务,通过微信平台进行宣传和指导;七是对2016年需完成党建工作的社会组织进行分类,由省社科联学会部分工负责,逐家落实,通过不同的联系方式和工作形式,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落实。

(三)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监督责任意识,按照有关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三是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业务管理中,抓好分管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结合省社科联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明确任务;五是直属单位党委按照党组细化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人、分解到部室,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落到实处;七是结合机关党委换届,按有关要求,机关党委书记不再兼任机关纪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由1名副处级干部担任;八是直属单位党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工作程序和要求,把学习作为推动工作、改进作风、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努力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九是党组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高度重视直属单位党委工作,对各部室工作人员作适当调整,加强直属单位党委力量,强化执纪问责,形成会抓、能抓、敢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班子民主集中制意识,加大执行的刚度和力度;二是修改完善了《省社科联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和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程序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全年共召开25次党组会议;三是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好直属单位党委的监督职能作用,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民主生活会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对群众信访举报进行研究,形成了明确的处理意见。

(二)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财经纪律,修改《财务管理办法》,废除违反上级规定的条款;二是全面落实重大事项《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明确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必须经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三是凡未经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和重大项目支出,办公室财务部门不予办理相关业务;四是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有关当事人反馈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指出其在末位表态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五是规范议事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先由相关处室上报工作讨论方案,再提交党组会研究;六是直属单位党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末位表态制度的情形,要及时给予纠正,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七是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向党组说明2013年《干部选拔工作方案》和考察听取意见范围过窄的具体情况;八是组织人事部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选拔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扩大听取意见范围,真正把好关、负好责;九是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落实拉票贿选民意调查工作。

三、《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违规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的整改情况。一是在2015年审计整改时已责成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主要领导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在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严格执行会议报批制度,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会议,一律不得召开;三是办公室、直属单位党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避免违规违纪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关于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乘坐头等舱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主要负责人已向有关当事人反馈了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指出其违反规定乘坐头等舱的问题;二是已由办公室核算有关费用,当事人本人已退还了乘坐头等舱多出的有关费用;三是办公室、直属单位党委将加强监督检查,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作风飘浮,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省社科联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规定》,对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方法、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二是每年初制定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工作计划,班子成员加强对基层社科联工作调研,给予基层社科联指导帮助;三是争取省财政支持,设立年度基层社科联智库建设课题,加大对基层社科联特别是县级社科联支持力度,推动基层社科联科研能力建设;四是对会议通知因内容缺漏反复发了 3次事件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其写出深刻检讨;五是规范文秘工作,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业务工作的专门培训,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责任心、业务能力。

(二)关于纪律松弛,管理松散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厅级干部外出,必须在事前请假,由主要领导审批,同时由办公室按程序向省委、省委宣传部报告备案,处级干部外出按省社科联请销假制度执行,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备;二是完善了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调整、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修订完善了《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严肃上下班纪律,加大对懒散干部的调整和处理力度,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和干部工作作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社科联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871-68319312;邮政信箱:昆明市二环西路397号云南省社科联直属单位党委;电子邮箱:ynsskljgdw@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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