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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以前省社科普及规划 立项项目催促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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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27


 

 省委党校科研处、省社科院科研处,各高等院校科研(科技)处,各州市社科联,各有关单位:

省委宣传部自2018年将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委托管理后,激发了广大社科普及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对进一步规范省社科规划普及项目管理、推出社科普及读物产生了重要作用。但目前仍有一批2018年以前立项逾期的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尚未结项,影响了整个工作进度。为体现项目管理的严肃性、规范性,根据项目管理规定,现对催促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催促结项范围

2018年以前立项的逾期未结项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

二、催促结项时限

2018年以前立项逾期未结项的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请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结项材料提交省社科联科普部,逾期不再受理。

三、结项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的《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经费使用明细表各一份。

(二)纸质书稿一份及书稿电子版(如已出版,提交书籍十本)。

四、申请免于鉴定结项条件

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研究,提交最终成果(研究报告、科普读物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并报省社科联科普部审核后,可申请免于鉴定结项:

(一)项目负责人相关成果作为第一作者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得到认可的其他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二)项目负责人相关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以云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作者署执笔人)发表一篇文章以上的。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一位项目负责人,督促项目负责人履行立项承诺,恪守学术规范,遵循叙述诚信,树立良好学风,按照要求完成催促结项工作。

 (二)2018年以前立项的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到期未完成,并在接到《催促结项通知》截止日期前未提交项目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研究处理并在省社科联网站通报。

(三)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结项须知和结项所需材料可登录省社科联网站查询和下载。提交纸质版结项材料时,一并提交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到ynskpj@163.com。

(四)请各相关单位把好结项审核关口,认真审核结项材料和申请免于鉴定结项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签署意见并盖章。

(五)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催促结项工作,全面清理2018年前立项在研社科普及立项项目和逾期项目,加强项目动态管理,把催促结项、按期结项,提高项目结项率、优良率、成果转化率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对按时完成项目且成果验收达到优秀等级的负责人在申请新的社科普及规划项目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

联系人:吴丽萍     联系电话:0871-68319664

电子邮箱:ynskpj@163.com  邮编:650106

地址:昆明市二环西路397号省社科联科普部

    

 请点击下载:

云南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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