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社科联、云南日报社关于开展“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云南社科学术人物”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委宣传部、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学术社团,各有关部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00年来,我省社科理论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接续奋斗,薪火相传,发挥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为云南革命和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生动讲好百年来我省广大社科工作者与党同心、与时代同行、为人民述学立论的故事,经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云南日报研究同意,决定共同主办“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云南社科学术人物”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正确导向,明确标准条件,严格推选程序,推选出我省社会科学学术人物及代表作品,多维度展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示社会科学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潜心治学、奉献社会的精神风貌,展示社会科学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重大推动作用和深远影响,激励全省社科界和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见贤思齐、奋发有为、积极进取、多出人才、出好成果,为建设民族文化强省作出更大贡献。
二、范围条件
(一)建党(1921年)以来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12月),在我省社会科学领域和实际工作部门工作,或云南籍学者在外省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和学术成就,为学界普遍认同。
(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978年12月至今),在我省社会科学领域和实际工作部门工作,或曾经在云南工作、后到外地工作的学者,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和学术成就,并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担任下列职务之一: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务院学位办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一级社科类学会(研究会)会长、副会长。
2.获得以下奖项之一: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云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2次以上。
3.获得以下称号之一:中宣部“四个一批”理论界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之“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级荣誉称号。
4.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入选国家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获得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肯定性实质批示,对推动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须由相关单位出具成果采纳及成果落实效果证明)。
5.社会科学普及作出以下贡献之一: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优秀通俗理论读物入选著作;列入全国性重点推荐书目著作;社会科学通俗读物出版发行5万册以上(含再版,以版权页或图书印刷委托书为准);在国家级主流媒体主讲或开设专题栏目,弘扬优秀文化,倡导文明风尚,在全国公众中有着广泛影响,为提升公众人文素养做出重要贡献。
三、方法步骤
(一)多渠道多层次推荐形成初选名单。一是由各州市、高校社科联和社科研究单位推选;二是由省级社科学术社团推选。推荐单位填写《云南社科学术人物推荐表》《云南社科学术人物推荐汇总表》,并提供2000字以内的学术人物主要事迹文稿,3-4张高精度图片,多角度展现其人文情怀和治学精神,展示其代表作品创作应用过程及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省社科联组织进行初评,形成120位左右的云南社科学术人物入围名单。
(二)严格筛选推出100位左右云南社科学术人物。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省内外专家(二级以上教授)组成涵盖社会科学主要学科的推选委员会,参照云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进行评选,推出100位左右学术人物及代表性作品,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审核后,在主流媒体进行事迹和成果推介。
(三)精心策划采编布展。委托我省主流媒体策划云南社科学术人物展,精心设计布展方案,以简洁明快、清新淡雅的艺术风格为主调,在平面设计、文献展示、物品展示等静态展示基础上,利用微视频、全景影像技术等动态展示方式,体现时代感、历史感、科技感,建设网络展览,扩大参展面。
(四)举办云南社科学术人物展及宣传推介活动。制定年度计划,组织精干采编力量,拍摄介绍入选者主要学术成就的微视频,在主流媒体播发推送,为入选学术人物颁发荣誉证书,出版《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云南社科学术人物》。组织社会各界参观展览,利用网络开展网上巡展,与有关单位开展省际学术文化交流活动。
四、推选办法
(一)请各州市、各单位高度重视,把这次活动作为一次展示本州市、本单位社会科学发展成就的良好载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把符合条件的学术人物推选上来(含已过世的专家学者)。
(二)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首次推选不限定推选数量,各州市、各单位符合条件的应推尽推,但必须按照本通知限定的范围条件严格把关,对申报表中所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真实可信,并报送学术成果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为评审做好准备。
(三)请各州市、各单位务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云南社科学术人物推荐表》《云南社科学术人物推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学术成果及相关材料1份,寄至省社科联科普部(昆明市二环西路397号云南省社科联314)。收件人:孙峥嵘,联系电话:0871-68319664,推荐表、汇总表及学术人物主要事迹文稿、图片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ynskpj@163.com。